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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的钱还能要回去吗

2023-10-02 来源:汇智旅游网

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的。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一、彩礼钱什么情况下返还给男方

在以下3个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在审查这样的离婚案件时,是有一定的倾向性的,比较保护妇女的权益。同时,还会综合考虑过错的原因,即谁的原因导致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是否同居;同居时间多长;是否有怀孕、流产等,如果涉及同居的,女性的社会评价会降低,为了补偿女方的社会评价,会判决女方少返还一些。

二、刚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如何处理

男女离婚时是否退还彩礼取决于实际情况是否构成返还彩礼的条件。构成返还彩礼的条件的,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3种:

1、付彩礼后悔结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即使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一起生活就离婚了;

3、婚前给付彩礼会给付款人带来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三、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依据彩礼的民间性及依附性特点,界定彩礼的标准应依据风俗习惯及婚约,并考虑到婚姻的严肃性及中国礼尚往来的传统习惯,以及财产价值是否较贵重作为判断彩礼的标准之一。在结婚彩礼已经交给对方,但是最后并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结婚彩礼是能够要求返还的。但是这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可见,该司法解释在确立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的,而不考虑婚约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考虑是谁的过错导致婚约的解除。概而言之,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当订立婚约目的未达到时,只要男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女方就得无条件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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