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年。欠条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但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是自最后一次索要欠款之日起算,三年之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但债务人的主动还款仍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时间内有向债务人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也会随之中断并将重新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未行使权利的,法院将不会给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