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技术技能类,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下面“城市”页面—“政务”—更多—“政务服务”—“我要办理”—“在线办理”—“人才落户”进行申请,其他情形申请人暂时还需要前往各区级公安机关窗口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