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微信搜索“南京公安”微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第二步:然后在下方菜单栏中找到“微服务”,然后点击进入找到"户政服务”,选择”市内户口迁移”;第三步:然后点击“移入本人本市其他房屋”,然后点击在线申报,然后填写完善申报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然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