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之后是无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如果双方想要复婚的,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后悔的,可以在在三十日之内向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去领取离婚证即视为是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