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登记撤销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通常是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其离婚登记的申请。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我国民法典对离婚手续进行了新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因有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内夫妻双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若是冷静期过后夫妻没有前往办理离婚,则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