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可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根据本条规定,桐私构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式。即:-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
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放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撒回告诉等的人。
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的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动机是胸私。构情,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有的是图谋私利,贪赃受贿;有的是报复陷害他人:;有的是相私情,祖护。包庇亲友;有的是横行霸道,逞威逞能等。
一、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街私枉法。榔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产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里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夫。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里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