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成立条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体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