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所经营的食品小作坊所持有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该期限届满的,应当向行政机关部门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