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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物流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法律问题

2024-05-08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

1.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2.符合企业法人条件;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4.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5.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6.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五十二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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