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伪造债务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少分或不分给伪造方。离婚后发现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可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生活、扶养、赡养、教育费用等。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也纳入共同债务。夫妻协议确定的共同债务也应纳入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伪造债务如何办
1、离婚时一方有伪造债务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发现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离婚时,如果一方伪造债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发现对方企图侵占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法定扶养义务和赡养义务的债务、教育、培训费用等。此外,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