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我想问的是没结婚证,抚养费女方不给怎么办

2024-06-05 来源:汇智旅游网

未婚父母有法定义务抚养孩子,女方如拒付抚养费可起诉;抚养费通常为月收入的20%-30%,或根据孩子所在地消费水平确定;特殊情况下可再次起诉增加抚养费;同居生育的父母都有抚养义务,不愿抚养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确定抚养权和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不管男女双方是否登记结婚或者离婚,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所以女孩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

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给付,无法查明的则按照小孩生活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决定。

法院判决后,如果却有特殊情况,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抚养费的无法支持小孩的生活学习需要,则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同居生育小孩,男女双方都对小孩具有抚养义务,一方不愿意抚养也不愿意出抚养费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确定小孩的抚养权并给付抚养费。

拓展延伸

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如何维护子女权益?

当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维护子女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其次,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开销记录、通信记录等,以证明女方的拒绝支付行为。然后,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并提交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出和解建议,寻求双方达成协议。如果法院判决女方支付抚养费但她仍拒绝履行,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部门追讨拖欠的抚养费。请记住,维护子女权益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法行事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结语

维护子女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当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如仍有拖欠,可申请强制执行。维权过程需依法行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