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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如何反驳对方提供的假证据?

2024-03-17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假证据是指证人或者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的不真实证据。在法庭上,如果对方提供了假证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反驳方式。

1. 矛盾性证据反驳法:通过与其他证据相比较,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从而推翻对方提供的假证据。

2. 明示证据反驳法:通过证人或者当事人的证言,揭露对方提供的证据是虚假的。

3. 鉴定证据反驳法: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证据进行鉴定,证明对方提供的证据是伪造或者虚假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证人和鉴定人应当如实作证或者作鉴定。提供虚假证言或者鉴定的,依法负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由对方当庭质证或者辩论,可以进行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四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鉴定,对鉴定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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