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定金与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2024-03-26 来源:汇智旅游网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1、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依据《合同法》:(1)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在交易中违约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而设置的弥补损失的方式。(2)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与此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