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在欠款发生前应注意的问题有: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7、审查相关条款是否规范。例如,如果债务人出具应收票据,应严格审查开具的票据是否规范;
8、如果能够采取担保措施,应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因为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