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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追尾事故怎么赔偿

2024-08-06 来源:汇智旅游网

醉驾追尾事故应由醉驾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在于醉驾行为当事人对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在一般情况下,醉驾行为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保险公司不会予以赔偿。醉驾追尾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醉驾行为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除此之外,醉驾者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汽车追尾一般赔偿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其次,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车辆肇事处理程序如何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车辆肇事后的处理程序,其肇事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人均收入以及赔偿标准不一,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肇事者根据其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赔偿责任。对于由保险公司的,其保险公司赔偿责任,对于不足部分,有肇事者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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