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分居投靠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两周年;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2、老人投靠子女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老人双方应当一并提出申请,老人离婚后可以一方提出申请或双方同时申请,应当投靠在深圳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其中一个子女;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分居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内地户口该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登记为深圳常住户口的父(母);
(4)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