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等。
若无权属来源材料则先按照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进行确权,以经批准的确权结果文件作为权属来源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另该不动产若在拆迁范围内,则不能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1、农房便于抵押贷款:农村的房子如果证件齐全,尤其是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就可以进行银行贷款,这就帮助很多农民朋友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2、利于领取拆迁补偿:虽然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都会基于农民相应的补贴。但如果你的房子有不动产权证,那么除了宅基地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属于房屋的补偿费用。
3、更好地避免房屋纠纷:不动产权证不仅可以证明房子的归属,同时还清晰地记录了房子的面积、边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农村潜在的房屋纠纷。